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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間我國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取得哪些成效
2012年,國務院審議通過并批準實施《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及2020年遠景目標》,通過中央相關部門、地方政府和全行業的共同努力,“十二五”時期我國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積極成效。
在“十二五”期間,我國的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取得了哪些成效呢?中科宇杰與你一起來看下:
(1)核設施安全水平進一步提高。核電安全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運行核電機組安全性能指標位于國際同類機組前列,在建機組質量受控,新建核電機組設計指標滿足國際最新核安全標準,具備完善的嚴重事故預防和緩解措施,研究堆、核燃料循環設施安全隱患得到消除。
(2)放射性污染防治取得階段性進展。完成一批早期核設施退役項目。放射性廢物處理處置能力進一步提高,形成西北、西南、華南區域處置格局。處理處置一批歷史遺留放射性廢物。完成一批鈾礦冶設施的退役任務,基本完成重點地區鈾地質勘探設施的退役和治理任務,環境風險不斷降低。
(3)放射源輻射事故發生率持續降低。放射源輻射事故年發生率下降到歷史最低水平,由“十一五”時期的平均每萬枚源2.5起下降至2起以內,未發生特別重大輻射事故,各類廢舊放射源及時得到收貯,確保了公眾和環境安全。
(4)核安全保障體系不斷健全。《核安全法》立法進程加快。核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隊伍進一步擴充,開工建設國家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技術研發基地,基本建成全國輻射環境監測網絡。建成21個重大科技創新平臺,開展200余項核安全相關技術研究并取得重點突破。應急體系進一步完善,開展核應急能力建設,形成統一調度的核事故應急工程搶險力量。
來源:中國環境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