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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政府印發《滁州市“十三五”節能減排實施方案》
日前,滁州市人民政府印發了《滁州市“十三五”節能減排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中提到到2020年,全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6%,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773萬噸標準煤以內。全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56000噸、7078噸、18999噸、34904噸、56712噸以內,比2015年分別下降16%、20%、13.2%、15.4%、9.1%。到2020年,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單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8%,水泥綜合能耗達到或接近國際先進水平,合成氨、平板玻璃等綜合能耗保持國內先進水平。到2020年,新建建筑按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比例達到60%。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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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滁州市“十三五”節能減排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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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滁州市“十三五”節能減排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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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十三五”節能減排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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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確保完成“十三五”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任務,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十三五”節能減排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7〕93號)精神,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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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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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堅持落實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努力構建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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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目標。到2020年,全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6%,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773萬噸標準煤以內。全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56000噸、7078噸、18999噸、34904噸、56712噸以內,比2015年分別下降16%、20%、13.2%、15.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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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強化目標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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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壓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嚴格執行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進一步完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制度,特別是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節能減排目標納入本地、本部門“十三五”規劃和年度計劃,進一步分解任務、細化安排、強化舉措、狠抓落實,確保完成“十三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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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強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強化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考核,進一步完善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辦法,堅持每年組織開展一次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工作,并將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告,同時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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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強考核結果運用。年度考核中,對完不成節能減排目標任務的縣(市、區)政府實行“一票否決”,取消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評先評優資格,并限批其項目環評和高耗能項目。對節能減排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以適當的方式給予通報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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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優化產業和能源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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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促進傳統產業改造升級。研究制定《中國制造2025滁州篇》,積極發展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綠色制造、精品制造、服務型制造,加快運用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構建綠色制造體系,實現制造業綠色轉型升級,推進工業產品全生命周期、全產業鏈的綠色管理。支持建材、化工等重點行業改造升級,鼓勵企業瞄準同行業標桿,全面提高產品技術、工藝裝備、能效環保等水平。加快節能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不斷提高傳統產業能源利用效率。嚴禁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核準或備案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新增產能項目,依法依規全面清理違規項目。對高耗能行業新增產能項目實行煤炭消耗減量替代,新建項目能效水平必須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加快淘汰落后產能,依法依規有序處置或關停能耗、環保、安全等不達標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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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快培育發展新興產業。深入實施《滁州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十三五”規劃》,統籌推進“三重一創”建設,加快建設一批重大新興產業基地,扎實推進一批重大新興產業工程,組織實施一批重大新興產業專項,加快構建創新型現代產業體系。以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和應用為重點,大幅提升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車應用比例,全面推進節能環保和資源循環利用等產業快速發展。實施節能環保“五個一百”專項行動,推廣先進節能環保技術裝備和產品,引導節能環保制造和服務企業發展,培育綠色經濟增長點。到2020年,全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值達到16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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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力優化能源消費結構。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推廣使用優質煤、潔凈型煤,推進煤改氣、煤改電,鼓勵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氣、電力等優質能源替代燃煤使用。積極開發利用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推進風力發電、光伏發電、生物質發電等項目建設,不斷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和電能在終端能源消費中的比重,逐步降低煤炭消費比重。到2020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7.6%以上,煤炭消費比重降低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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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抓好重點領域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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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加強工業領域節能。鼓勵企業實施節能技術改造,指導企業參與工業能效趕超行動,加強高耗能行業能耗限額管理,開展能效對標活動和能效領跑者行動,加快行業整體技術進步。依法加強重點用能企業節能管理,加快推進節能信息化能力建設和工業能源管理中心建設。加快現有工業企業燃煤設施天然氣替代步伐,推動水泥等行業能源消費由增轉降,進一步提高全市工業能源利用效率。到2020年,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單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8%,水泥綜合能耗達到或接近國際先進水平,合成氨、平板玻璃等綜合能耗保持國內先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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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加強建筑領域節能。強化新建建筑節能,逐步提高新建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從2017年起,全市新建公共建筑全面執行65%節能設計標準;從2020年起,全市新建建筑全面執行65%節能設計標準。加強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監管體系。推動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和2萬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鼓勵房地產項目按照綠色建筑標準建造。開展綠色生態城市綜合試點,推動綠色建筑由單體示范轉向區域示范。推廣建筑節能、節水、節地、節材適用技術,提升綠色施工水平。到2020年,新建建筑按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比例達到60%。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大力發展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和鋼結構建筑,以及現代木結構建筑,推動形成一批設計、施工、部品部件規模化生產企業,促進建筑產業轉型升級。到2020年,力爭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15%。加快推進太陽能、淺層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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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加強交通運輸領域節能。加快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發揮不同運輸方式的比較優勢和組合效率,推廣甩掛運輸等先進組織模式。大力發展公共交通,推行以公共交通為導向的城市規劃發展模式,促進低碳出行。推廣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提高混合動力、純電動、天然氣等節能環保車輛在城市公交、出租車等領域使用比例,加快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到2020年,全市營運車輛單位運輸周轉量能耗下降6.7%,營運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能耗下降6.2%。扎實開展綠色公路、綠色港口建設,推進生態工程技術在設計、建設、養護和營運等全過程的綜合應用,積極推廣應用可再生能源、交通廢棄物循環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提高廢舊路面材料循環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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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加強商貿流通領域節能。推動零售、批發、餐飲、住宿、物流等企業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設備和照明,積極實施制冷和供熱系統節能改造,在商貿流通和物流企業推廣標準托盤及標準周轉箱循環共用、綠色包裝循環利用,鼓勵使用新能源配送車輛。貫徹執行綠色商場、綠色飯店標準,開展綠色商場、綠色飯店創建工作。鼓勵商貿流通企業設置綠色產品專柜,推動大型商貿企業實施綠色供應鏈管理。繼續開展好節約型餐飲有關標準宣傳貫徹工作,抑制和反對各種形式的奢侈浪費,推動餐飲業加快轉型。加快綠色倉儲建設,支持倉儲企業利用屋頂進行光伏發電、設施設備利用太陽能等清潔能源,鼓勵開展倉庫節能照明系統改造,加快智能設備和節能新技術集成應用,建設綠色物流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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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加強農業農村領域節能。加快老舊農業機械設備的報廢更新和漁船更新改造,加強節能農業機械、節能降耗漁業機械和農產品加工設備的推廣應用,發展大中型、高性能、多功能復式作業機械。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質、太陽能解決農村照明、炊事、生活熱水等用能需求,推動農村沼氣工程轉型升級,在有條件的地方發展以秸稈為原料的沼氣集中供氣工程和生物質天然氣工程,積極開展秸稈成型燃料生產。大力推廣農村光伏電站建設,實施天然氣下鄉,以管道氣和壓縮天然氣、液化天然氣等方式,提升農村能源利用的清潔化水平,改善農村人居環境。鼓勵引導農村居民使用高效節能電器,并提高農村供電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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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加強公共機構節能。黨政機關辦公和業務用房、學校、醫院、博物館、體育館、圖書館等新建建筑,要率先全面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和綠色建筑標準。推進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以及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節能改造。引領新能源汽車消費和應用,新建和既有停車場要規劃建設配套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比例不低于20%。到2020年,全市公共機構人均綜合能耗下降11%,單位建筑面積綜合能耗下降10%,并力爭創建國家級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6家、省級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4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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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加強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突出抓好列入國家和省“百千萬”行動的重點用能單位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工作,并加強監督考核管理。鼓勵企業參與實施節能自愿活動,通過企業自愿承諾和政府引導,提升企業用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推進重點用能單位能源管理體系建設,落實能源管理崗位和能源管理負責人制度,加強能源計量管理和能耗在線監測分析,嚴格執行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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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加強重點用能設備節能管理。加強對高耗能特種設備的監管,構建節能、環保、安全“三位一體”的監管體系。組織實施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工程,加快淘汰落后燃煤鍋爐。開展電梯能效測試與評價、老舊電梯安全節能改造,鼓勵永磁同步電機、變頻調速、能量反饋等節能技術的集成應用。推廣高效換熱器,提升熱交換系統能效水平。加快高效電機、配電變壓器等用能設備開發和推廣應用,淘汰低效電機、變壓器、風機、水泵、壓縮機等用能設備,全面提升重點用能設備能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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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強化主要污染物減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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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控制重點區域流域排放。嚴格執行新增耗煤項目和高耗能項目煤炭消耗減量替代制度,從嚴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市本級建成區要有計劃地淘汰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各縣(市、區)要全面淘汰10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建成區不再審批20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其它區域不再審批10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加快推進城市和工業園區熱電聯產和集中供熱,淘汰供熱供氣范圍內的燃煤鍋爐(窯爐)。認真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滁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水體達標方案,全面推進雨污分流,治理調蓄初期雨水,多元補充河道生態需水,建設重污染入湖河流河口濕地,保障入湖水質。強化城鎮污水處理廠除磷脫氮工藝應用,實現畜禽養殖業總磷、總氮與化學需氧量、氨氮協同治理與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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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推進工業污染物減排。落實排污許可證制度,促進清潔化生產技術的革新與應用,有效控制和減少污染物排放。2017年底前完成《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規定的重點行業及產能過剩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在重點行業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堅持“多措并舉、重點突出,源頭和過程控制優先,末端治理應經濟可行”的原則,積極鼓勵相關企業實施原料替代、工藝技術改造和污染治理。新建揮發性有機物項目在環評文件審批前須取得總量指標,實施區域內等量或倍量削減替代。全面開展第二次工業污染源普查,公布未達標企業名單,對超標或超總量排污企業予以限制生產和停產整治,對整治仍不能達到要求且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和關閉。全面推進“雙隨機”執法檢查,持續推進企業自行監測和信息公開。加強工業廢物處置及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全面整治尾礦、工業副產石膏、粉煤灰、電石渣及脫硫、脫硝、除塵產生固體廢物的堆存場所。推動工業園區污染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實施廢水深度處理和確保達標排放。自2017年起,縣級政府要制定本轄區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到2020年,全市重點行業的重點重金屬排放量要比2013年下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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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促進移動源污染物減排。嚴格執行國家新機動車船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標準,自2017年起,全面執行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加快油品質量升級,2017年起全市全面供應國Ⅴ標準的車用汽、柴油,2018年1月1日起全市全面供應與國Ⅴ標準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持續推進儲油儲氣庫、加油加氣站、原油成品油碼頭和運輸船舶、油罐車、氣罐車等油氣回收治理工作。加速淘汰黃標車、老舊機動車、船舶和高排放工程機械、農業機械,2017年底前要淘汰全部黃標車。加快推進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設施、岸基接收配套設施建設,有效遏制船舶和港口排污現象。加快淘汰老舊落后船舶,鼓勵實施船上污染物儲存和處理設備改造,限期淘汰不能達到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船舶,嚴禁新建不達標船舶進入運輸市場。2017年底前,完成無證港口取締工作和港口碼頭揚塵污染防治整治任務,新建港口碼頭要同步配套建設使用岸電系統,配備綠色環保裝載運輸工具。推廣靠港船舶使用岸電,到2018年實現港口岸電全覆蓋和綠色港口運營。加強機動車環保監管能力建設,加強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達標和油品質量監督執法,嚴厲打擊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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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強化生活源污染綜合整治。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提標改造,全面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加大雨污合流、清污混流管網改造力度,優先推進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納管。強化農村生活污染源排放控制,采取城鎮管網延伸、集中處理和分散處理等多種形式,加快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廁。新建城區嚴格實行雨污分流,因地制宜推進初期雨水收集與處理。到2020年,市本級建成區基本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所有重點鎮具備污水處理能力,城市(縣城)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5%以上,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90%,鄉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40%。建制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45%以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35%。加快城鄉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理系統建設,提高生活垃圾收集處理水平,推進建筑垃圾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到2020年,市本級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40%,基本實現縣城、鄉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中心村達到80%。加快治理公共機構食堂、餐飲服務企業油煙污染,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嚴格執行有機溶劑產品有害物質限量標準,推進建筑裝飾、汽修、干洗、餐飲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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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重視農業污染排放治理。制定實施全市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方案,落實化肥、農藥施用量零增長行動方案,進一步推廣測土配方施肥、精準施肥、有機肥替代化肥、水肥一體化、生物防治病蟲害等先進適用農業生產技術,組織推廣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力爭2020年實現主要農作物化肥總量減少,農藥總量減少1%以上。統一規劃實施農村和農業污水處理、農資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垃圾清運等環保項目建設。到2020年,全市完成200個建制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2017年底前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加大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力度,到2020年,其比重達到75%,其配套建設糞污處理設施比重達到80%以上。繼續抓好農作物秸稈全面禁燒,大力推進秸稈工業原料化、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等綜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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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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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全面推動園區循環化改造。按照空間布局合理化、產業結構最優化、產業鏈接循環化、資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礎設施綠色化、運行管理規范化的要求,加快對現有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升級,延伸產業鏈,提高產業關聯度,建設公共服務平臺,實現土地集約利用、資源能源高效利用、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鼓勵園區引進或培育專業化公司為園區廢物管理、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等提供嵌入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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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加強城市廢棄物規范有序處理。創新城鄉社區生活垃圾處理和再生資源回收理念,合理布局便捷回收設施,科學配置社區垃圾收集和可再生資源回收系統,在有條件的社區設立智能型自動回收機,鼓勵資源回收利用企業在社區建立分支機構。建立餐廚廢棄物產生登記、定點回收、集中處理、資源化產品評估制度。推動餐廚廢棄物、建筑垃圾集中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完善建筑垃圾回收網絡,加快推進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40%,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率達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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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促進資源循環利用產業提質升級。依托我市國家級“城市礦產”示范基地,促進資源再生利用企業集聚化、園區化、區域協同化布局,提升再生資源利用行業清潔化、高值化水平。大力發展再制造產業,推動汽車零部件等產品再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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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統籌推進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重點推動銅礦尾砂、石英尾砂等廢物綜合利用。大力發展以農作物秸稈資源利用為基礎的環保產業,推動林業“三剩物”、“次小薪材”、規模化養殖場糞便的資源化利用,因地制宜發展各類沼氣工程。到2020年,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和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均達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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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加快互聯網與資源循環利用融合發展。支持再生資源企業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優化逆向物流網點布局,建立線上線下融合回收網絡,推廣“互聯網+”回收模式。支持汽車維修、汽車保險、舊件回收、再制造、報廢拆解等汽車產品售后全生命周期信息互通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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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實施重點節能減排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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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實施重點行業領域節能提效工程。圍繞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電機系統能效提升、熱電聯產、綠色照明、能量系統優化、煤炭消費減量替代、重點用能單位綜合能效提升、合同能源管理推進、城鎮化節能改造等,推進能源綜合梯級利用,謀劃實施一批節能重大項目建設。重點推進化工、建材等傳統行業和建筑、交通、商貿、農業、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技術改造,推動傳統產業和重點領域能源利用效率不斷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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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實施節能技術裝備產業化應用工程。推進重點行業節能共性、關鍵技術及重大技術裝備產業化發展,加快實施節能技術裝備產業化示范工程,推廣應用低品位余熱利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稀土永磁電機、節能空調、節能冰箱、節能洗衣機等先進節能裝備和產品,擴大綠色生產和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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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實施主要大氣污染物重點減排工程。積極推進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和多污染物協同控制技術,加強脫硫、脫硝和除塵設施的運營管理,從源頭上減少污染物排放。將揮發性有機物作為大氣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新的重點,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源清單編制和減排核查評估,在石化、有機化工、表面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控制。到2018年,重點管控企業全面完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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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實施主要水污染物重點減排工程。加強城鎮和農村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以及污泥處理處置、再生水利用、雨污分流、河道清於疏浚、人工濕地、海綿城市等設施建設。抓好“好水”保護、“差水”治理,帶動其他水體水質改善。對于水質好于Ⅲ類的江河湖庫,制定生態環保方案,明確年度治理目標,推進項目實施進度,確保水質持續穩定。對未達到水質目標要求的水體,全面落實水體達標方案,改善水質類別。加強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并動態調整黑臭水體名單,按時完成整治任務,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水環境改善效果。2017年9月底前,全面建立市、縣(市、區)、鄉鎮“河長制”,覆蓋全市江河湖庫,并強化協調調度,促進河道水質和水環境持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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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實施循環經濟重點工程。組織實施園區循環化改造示范、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示范基地建設、農業循環經濟示范、工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產業基地建設、“互聯網+”資源循環、再生產品與再制造產品推廣、循環經濟典型經驗模式推廣等重點工程,推進生產和生活系統循環鏈接,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產業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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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實施秸稈利用產業化提升工程。以秸稈資源綜合利用市場化、產業化為主線,圍繞秸稈收割、打捆、儲存、運輸以及“五化利用”、工業產品制造、市場營銷等全產業鏈條,實施秸稈綜合利用企業壯大工程、秸稈綜合利用企業引進工程和秸稈綜合利用企業培育工程,扶持一批掌握核心技術、成長性好、帶動力強的企業做大做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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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強政策扶持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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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強化財政激勵政策。爭取國家和省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支持重點節能減排工程建設。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引導企業實施節能技術改造。推行政府綠色采購,落實國家節能環保產品政府強制或優先采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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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落實價格優惠政策。嚴格執行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政策,以及水泥行業階梯電價政策,嚴禁對高耗能行業實施電價優惠政策。全面推行居民階梯電價和水價,以及工業定額用水累進加價。加大污水垃圾處理費收繳力度,提高收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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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嚴格執行節能減排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以及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節能服務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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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執行綠色信貸政策。落實國家綠色金融信貸政策,鼓勵金融機構采取“擔保+收費權質押”“抵押+信用”模式,支持以用能權、碳排放權、排污權和節能項目收益權等為抵(質)押的綠色信貸,有效緩解節能環保企業融資難題。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加大對綠色企業和項目信貸支持力度,合理確定綠色信貸利率、期限,堅決取消不合理收費。鼓勵“保險+銀行”等信貸風險分擔補償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節能減排項目通過資本市場融資,鼓勵企業發行綠色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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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發揮市場調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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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參與市場交易。根據國家和省統一部署要求,支持重點用能單位積極參與用能權交易和碳排放權交易。加快實施排污許可制,認真落實排污權初始分配、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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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鼓勵節能服務公司創新服務模式,為用戶提供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綜合服務。取消節能服務公司審核備案制度,建立節能服務公司、用能單位、第三方機構失信黑名單制度。鼓勵社會資本建立節能服務產業投資基金,支持節能服務公司發行綠色債券,促進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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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推進節能環保綠色標識體系。加強能效標識管理,引導消費者和企業選購高效節能產品和設備。鼓勵大型超市、龍頭電商開辟節能產品銷售專區,集中推進節能產品進社區、進農村行動。引導零售實體企業、餐飲企業對照標準,積極參與綠色商場、綠色飯店創建工作。推進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加強節能低碳環保標識監督檢查,依法查處能效虛標企業和能效虛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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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第三方積極參與區域環境治理、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與運營管理、工業污染治理、環境監測等,完善資源環境定價與污染治理收費制度。加大對環保產業的金融、財稅等政策扶持,積極培育壯大能夠提供咨詢、設計、建設、運營、維護等一條龍服務的環保企業,鼓勵各類投資主體進入環境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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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堅持需求側與供給側并重,加大電力需求側管理實施力度,提高電能利用效率和智能用電水平。完善電力需求側管理公共平臺建設,融合系統大數據資源,提高電力需求響應能力。加快電力需求側管理系統建設,培育電能服務,推廣電能在線監測和需求側管理評價。完善峰谷電價激勵機制,引導用戶錯峰用電,減少系統峰谷差。完善有序用電方案,保障電力供應平衡有序,提升電力應急響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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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加強創新能力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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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加快節能減排技術研發推廣。凝練節能減排關鍵共性技術需求,組織實施節能減排領域相關科技專項和重點研發項目。開展余熱余壓利用設備、高效節能鍋爐、潔凈煤高效轉化裝備、節能電機、智能電網、半導體照明等節能技術產品開發和應用,推進節能技術與裝備產業化。開展廢舊汽車、家電、塑料、輪胎,以及生物質廢物等回收再利用技術研究及裝備研發。推進建筑能效提升技術、綠色建筑技術集成應用和能耗監管體系研究。實施環境監測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研發和推廣大氣環境、水環境、土壤環境監測裝備與治理技術。開展水污染處理技術、生活垃圾生化處理、污泥高效深度膠水及資源化應用、重金屬污染治理與污染土壤修復等成套裝備,以及煙氣除塵、脫硫和脫硝高效處理及協同處置裝備,有毒有害廢氣及有機廢氣高效凈化技術裝備,“三廢”在線監測裝備等環保裝備和產品的研發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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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推進節能減排技術系統集成應用。推動高耗能企業余熱在城市和園區的梯級利用,鼓勵智能電網、智能工廠、智能用電終端、智能樓宇、智能小區技術推廣應用。加大污染治理裝備、材料和環境監測儀器、設備研發與應用,加快環境科技成果工程化轉化、產業化發展,實現科技成果轉化為治污、控污生產力。鼓勵有條件的技術單位建立節能減排技術裝備的展示、展覽、交易平臺,綜合采用“互聯網+展覽展示”等模式,加快節能減排技術系統集成應用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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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加強統計監測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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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加強統計監測和預警。加強非化石能源、化石能源,以及工業、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等重點行業領域能源消費分類統計工作,加大統計數據審核與執法力度,強化統計數據質量管理,確保統計數據有效銜接。完善環境統計體系,補充調整工業、城鎮生活、農業等重要污染源調查范圍。建立健全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完善污染源自動在線監測系統,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源消耗、重點排污單位排污情況進行實時監測。加強對縣(市、區)節能目標完成進度監測評估,定期發布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控制預警晴雨表。健全全市環境空氣質量預報預警體系,做好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和應急響應。加快重要水體、飲用水水源地等水域的水質自動監測站建設,推進水質監測預報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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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加強監督檢查。加強項目節能審查及事中事后監察管理,開展高耗能企業產品能耗限額和落后設備淘汰情況監督檢查,以及工業、建筑、公共機構等領域節能專項檢查,促進各項節能措施的落實。加大重點污染源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對嚴重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嚴等行為進行追究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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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提高管理服務水平。加強市縣兩級節能監察和能源統計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體系。健全環保監管體制,將排污許可建設成為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的核心制度,整合、銜接、優化環境影響評價、總量控制、環保標準、排污收費(環境稅)等管理制度,實施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加強節能減排管理部門、節能環保監察機構、用能單位、減排企業相關從業人員培訓工作,提升節能環保工作質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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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動員全社會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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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推行綠色消費。深入實施節儉養德行動,推動全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更加勤儉節約、綠色低碳、文明健康。倡導綠色消費,引導群眾轉變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優先選擇節能和新能源汽車、節能家電、節水型器具等綠色節能環保產品。推行“光盤行動”,自覺抵制商品過度包裝。倡導綠色居住,大力推廣新建綠色建筑,實施既有建筑節水、節電、節能改造。倡導綠色出行,實施公交優先戰略,加快發展城市軌道交通,改善步行和自行車出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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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倡導全民參與。加大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環境宣傳力度,組織開展好節能宣傳周、低碳日、世界環境日等活動,以及節能環保進企業、進社區、進家庭、進學校、進醫院、進商場、進車站、進賓館、進農村等活動,增強全民環保節約意識,并把其變成每一個人的自覺行動,形成人人、事事、時時參與節約能源和保護環境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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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九)強化社會監督。充分發揮各種媒體作用,報道先進典型、經驗和做法,曝光違規用能、違法排放和各種浪費現象。加強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以公開推動監督,以監督推動落實。充分公開涉及民生、社會關注度高的環境質量監測、建設項目環評審批、企業污染物排放、環保執法監管等重要信息,主動通報環境狀況、重要政策措施和突發環境事件,確保公眾環境信息知情權。鼓勵公眾通過環保熱線和環保舉報管理平臺,對政府環保工作和企業排污行為進行監督評價,強化公眾環境監督權。依法實施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行為可依法提起公益訴訟。
來源:滁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