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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開展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 緊抓節能工作
?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明確了全國“雙控”目標任務,提出實施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國務院印發的《“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也提出,開展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原則,國家、省、地市分別對“百家”“千家”“萬家”重點用能單位進行目標責任評價考核。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開展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環資〔2017〕1909號)要求,山西省開展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
一、關于實施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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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入山西省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實施范圍的包括工業、建筑、交通運輸、商貿流通、公共機構等領域的重點用能單位。各市經信委會同有關部門,將本地區2015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00噸標準煤以上的用能單位,納入“百千萬”行動實施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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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能耗最高的一百家重點用能單位(簡稱“百家”企業),由省經信委會同有關部門,將我省2015年綜合能源消費量300萬噸標準煤以上的重點用能單位名單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核并確定“百家”企業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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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耗較高的一千家重點用能單位(簡稱“千家”企業),由省經信委會同有關部門,從我省2015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萬噸標準煤以上的重點用能單位中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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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千家”企業以外的其他重點用能單位(簡稱“萬家”企業),由各市經信委會同有關部門,將本地區2015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萬噸標準煤以下的重點用能單位納入“萬家”企業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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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用能單位破產、兼并、改組改制以及生產規模變化和能源消耗發生較大變化,或按照產業政策需要關閉的,“百家”企業由省經信委報請國家發展改革委進行調整,“千家”企業由省經信委進行調整并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萬家”企業由各市經信委進行調整,并逐級報省經信委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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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關于目標分解和評價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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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于分解能耗總量和節能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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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區根據能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結合本地區重點用能單位實際情況,合理分解本地區“百家”“千家”“萬家”企業“十三五”及年度能耗總量控制和節能目標(以下簡稱“雙控”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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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千家”企業“雙控”目標由省經信委會同有關部門分解;“萬家”企業“雙控”目標由各市經信委會同有關部門,在省經信委指導下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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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重點用能單位所屬行業特點分解“雙控”目標。能耗總量控制目標可采用基準法或歷史法分解,即結合重點用能單位近幾年產量、行業能效先進水平等因素確定,或參照重點用能單位近幾年綜合能源消費量確定。節能目標可選擇單位產品能耗、單位產值能耗、單位運輸周轉量能耗、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等目標值或下降率作為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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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經信委將本地區納入“百千萬”行動實施范圍的重點用能單位名單及各單位“雙控”目標報送省經信委,省經信委匯總后統一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環資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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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企業名單及“雙控”目標將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千家”企業名單及“雙控”目標由省經信委公布,“萬家”企業名單及“雙控”目標由各市經信委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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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關于目標責任評價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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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企業考核:省經信委會同有關部門,每年7月底前完成我省“百家”企業上一年度“雙控”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將考核結果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復核各地區報送的“百家”企業上一年度“雙控”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結果并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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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家”企業考核:省經信委會同有關部門,每年7月底前完成我省“千家”企業上一年度“雙控”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向社會公布考核結果,并將考核結果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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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家”企業考核:由各市經信委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考核,每年6月底前完成本地區“萬家”企業上一年度“雙控”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向社會公布考核結果,并將考核結果報送省經信委。省經信委匯總我省“萬家”企業上一年度“雙控”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結果,每年7月底前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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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經信委將各地區對重點用能單位開展“雙控”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的情況納入市級人民政府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考核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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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地市經信委分別將“百家”“千家”“萬家”企業節能考核結果納入社會信用記錄系統。各級發展改革部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未完成“雙控”目標任務的重點用能單位暫停審批或核準新建擴建高耗能項目。省經信委會同有關部門,對在節能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重點用能單位和個人以適當方式給予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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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切實推動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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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實節能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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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經信委加強統籌協調,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各市開展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各級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發展改革、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商務、機關事務管理等主管部門,根據職責分工,推動工業、建筑、交通運輸、商貿流通、公共機構等領域的重點用能單位按照節能法、《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加強節能管理,落實各項節能措施。主要包括強化節能目標責任,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能源利用狀況報告、能源管理崗位和能源管理負責人等制度,建立健全能源管理體系,加強能源計量統計,開展能源審計,開展能效達標對標活動,推動能耗在線監測,實施節能技術改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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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強節能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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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節能監察等機構對重點用能單位執行節能法律法規和節能標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未設立能源管理崗位、聘任能源管理負責人,未報送能源利用狀況報告或報告質量不符合要求,單位產品能耗超過國家和地方限額標準,未按要求淘汰落后生產工藝、違規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設備等的重點用能單位,按照節能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相關規定對其進行處罰,并納入企業的社會信用記錄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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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強節能能力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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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本地區節能管理、節能監察與節能服務能力建設,對政府有關部門、節能監察機構及重點用能單位等相關人員加強培訓,提升節能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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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強化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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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結合“節能宣傳周”等活動,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多種形式的宣傳載體,積極宣傳重點用能單位的先進經驗、典型做法,曝光未完成能耗總量控制和節能目標的重點用能單位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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