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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宇杰歸納:2017年上半年國家級電改政策
在2017過去的半年中,有哪些關于電改的政策呢?下面,中科宇杰和你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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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家發改 委正式印發《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暫行)》
《基本規則》適用于現階段各地區開展年、月、周等日以上電力直接交易、跨省跨區交易、合同電量轉讓交易等。隨著競爭性環節電價放開或者發用電計劃電量放開達到一定比例,以及合同執行偏差電量無法按照《基本規則》規定的方法解決時,各地應當建立電力中長期交易和現貨交易相結合的市場化電力電量平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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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國家發 改委關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調整電價結構的通知
國家發 改委日前發布了《關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調整電價結構的通知》,通知中稱,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向發電企業征收的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騰出的電價空間用于提高燃煤電廠標桿電價,緩解燃煤發電企業經營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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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家發 改委、能源局公布第一批28個新能源微電網示范項目名單
日前,國家發 改委、國家能源局下發《關于新能源微電網示范項目名單的通知》,有28個新能源微電網示范項目獲批。本批示范項目的主要審核條件為:新能源微電網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滲透率(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微電網內峰值負荷)應不低于50%;清潔能源電量自給率(清潔能源發電量/園區總用電量)應不低于50%;微電網與主網單一并網點交換功率不得超過與大電網連接變電站的單臺變壓器容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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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國家發 改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的通知》
4月10日從國家***獲悉,國家***、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的通知》,通知提出,各地要加快推進電力體制改革,逐步擴大市場化交易電量規模,自文件下發之日起,盡快組織發電企業特別是燃煤發電企業與售電企業、用戶及電網企業簽訂三方發購電協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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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發改 委能源局關于全國電力體制改革座談會相關意見和建議的復函
2017年6月1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批復了關于全國電力體制改革座談會相關意見和建議的復函。
復函中稱,2017年2月2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在云南昆明召開了全國電力體制改革座談會。經認真研究,就座談會關于電力市場建設、跨省跨區交易、輸配電價、交易機構與市場管理委員會、配售電改革、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加強電力監管、試點經驗推廣和加強工作指導八個有關電力體制改革有意見和建議集中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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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國家能源局關于開展跨區域省間可再生能源增量現貨交易試點工作的復函》
2017年2月14日,國家能源局以國能監管[2017]49號發出《國家能源局關于開展跨區域省間可再生能源增量現貨交易試點工作的復函》,同意開展可再生能源增量現貨交易試點!
值得注意的是,復函是給國家電網公司的,是對國家電網《請示》的回復,這意味著是國家電網公司主動申請要求進行的現貨交易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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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國家發 改委印發《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試行)》
國家發展改 革委印發了《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規定了省級電網輸配電價的定價原則、計算辦法,與之前發布的《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辦法》,共同構成了對電網企業的成本價格監管制度框架。
??? 八、能源局發布山東等7省電力調度交易與市場秩序專項監管報告
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2016年市場監管重點專項監管工作計劃的通知》(國能監管〔2016〕171號)部署,為進一步規范電力調度交易工作,維護電力市場秩序,國家能源局于2016年下半年組織有關派出能源監管機構,對山東、黑龍江、青海、安徽、湖北、云南、貴州7個省份開展了電力調度交易與市場秩序專項監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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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電價降了!我國電價下降1分1
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電價去年以來持續下調。5月30日從國家電網公司獲悉,已征收50多年的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近期被取消,此舉可使我國平均每度電價降低1分1左右。按全國銷售電量計算,可節約全社會用電成本約350億元。
“電價里附加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資金共有七項,其中向用戶直接征收的有六項,包括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農網還貸基金等。”國網公司財務部價格處處長呂棟告訴記者,這六項共占電價總額的6%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