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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規
中國的節能目標與政策
?一、中國節能取得成效
(一)完成了“十一五”規劃《綱要》確定的目標任務,2010年與2005年相比:
1.單位GDP能耗下降19.1%
2.二氧化硫排放量減少14.29%
3.化學需氧量排放量減少12.45%
(二)過去二十年,中國GDP和能源消耗增長情況。
1.能耗強度由1990年的2.295噸標煤/萬元下降到2010年的1.034噸標煤/萬元,降幅達55%。
2.工業、建筑、交通三大領域能源消費總量占全國90%以上。
(三)主要行業生產能力結構優化。
2006年-2010年期間:
1.關停小火電機組7682萬千瓦
2.淘汰落后煉鋼產能6969萬噸、煉鐵產能12172萬噸、水泥產能3.3億噸
3.關閉造紙、化工紡織印染、酒精等重污染行業企業5000多家139
(四)十大重點節能工程。
1.共形成節能能力3.4億噸標準煤,
2.中央預算內投資安排80多億元,中央財政資金安排220多億元,支持了5200多個節能項目,形成節能能力1.6億噸標準煤。
(五)節能產品惠民工程。
1.安排中央財政資金160多億元,推廣高效節能空調3400多萬臺、節能汽車100多萬輛、節能燈3.7億只。
2.直接拉動消費需求1200多億元,實現年節電225億千瓦時,年節油30萬噸,減排二氧化碳超過1400多萬噸。
二、“十二五”節能目標任務
“十二五”時期,我國發展仍處于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但發展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依然突出,特別是資源環境約束日趨強化,給節能減排帶來巨大的壓力和挑戰。
必須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增強危機意識和緊迫感,大力推進節能減排,發展循環經濟,保護生態環境,加快建設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實現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一)總體要求
1.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把降低能源消耗強度、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相結合,形成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倒逼機制;
2.堅持把強化責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強監管相結合、形成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
3.堅持把優化產業結構、推動技術進步、強化工程措施、加強管理相結合,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顯著減少污染物排放;
4.加快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市場有效驅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確保實現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實現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總要目標
1.到2015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噸標準煤/萬元)下降32%;
2.到2015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下降17%;
3.到2015年,化學需氧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分別比2010年減少8%;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比2010年減少10%。
三、“十二五”節能政策措施
(一)強化節能目標責任
1.目標分解:綜合考慮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節能潛力、環境容量及國家產業布局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各地區“十二五”節能目標;
2.目標責任:地方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節能負總責,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企業是節能主體、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標準。落實目標任務;
3.目標考核:完善節能考核辦法。組織對省級人民政府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告,納入政府績效管理,實行問責制。
(二)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1.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過快增長:強化節能、環保、土地、安全等指標約束,依法嚴格節能評估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建設用地審查、嚴格貸款審批。
2.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制定實施方案,將任務按年度分解到各地區。完善退出機制。
3.提高服務業和高技術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到2015年,服務業占國民經濟的比重比2010年提高4個百分點;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達到8%左右。
(三)實施節能重點工程
1.節能改造工程“鍋爐窯爐改造、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余熱余壓利用、節能替代石油、建筑節能、綠色照明等。
2.節能技術產業示范工程
3.節能產品惠民工程
4.合同能源管理推廣工程
5.節能能力建筑工程
(四)加強節能管理
1.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研究制定能源消費總量管理辦法,明確總量目標和分解落實機制。
2.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開展萬家企業節能行動,實行能源審計,開展能效水平對標,建立健全企業能源管理體系,擴大能源管理師試點。
3.推動工業、建筑、交通運輸、農業和農村、商業和民用、公共機構節能
(五)完善節能經濟政策
1.價格和收費政策:深化資源產品價格改革,完善電力峰谷分時電價,推行供熱計量收費,實行懲罰性電價。2.財政政策:加大資金支持節能重點工程和能力建設力度,深化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加大節能投入,引導社會資金。3.稅收政策:落實節能所得稅、增值稅優惠政策、推進資源稅改革。
4.金融政策:加大各類金融機構對節能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
(六)強化節能監督管理
1.健全節能法律法規。
2.加強節能執法監督:開展節能減排專項檢查和對重點用能單位執法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3.嚴格實施固定資產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
(七)加快節能市場化機制的推廣
1.建立“領跑者”標準制度:研究以高耗能產品和終端用能產品能效領先水平為目標的“領跑者”標準,制定“領跑者”能效指標。
2.加強節能發電調度:優先安排非化石能源、余熱余壓發電和節能環保發電機組優先上網。
3.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鼓勵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為用能單位實施節能改造,扶持壯大節能服務產業。
(八)加強節能基礎工作和能力建設
1、加快節能標準體系建設:制修訂重點行業單位產品能耗限額、產品能效等強制性國家標準,提高準入門檻。
2、加強能源統計和計量:完善能源統計核算與檢測方法。推行能源計量數據在線采集、實時檢測。
3、強化節能管理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節能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體系。
(九)動員全社會節能
1.加強節能宣傳教育:組織好全國節能宣傳周活動,加強日常性節能宣傳教育。
2.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全民行動:抓好家庭社區、青少年、企業、學校、軍營、農村、政府機構、科技、科普和媒體等十個節能減排專項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