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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下發的PPP項目意見,將為你的企業帶來什么?
PPP項目意見的主要目標
? ? ? 在2014年12月下發面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的《國務院關于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 鼓勵社會投資的的指導意見》中,從項目適用范圍、部門聯審機制、合作伙伴選擇、規范價格管理、開展績效評價、做好示范推進等方面 ,對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提出具體要求。
? ? ??意見要求,各地可根據當地實際及項目特點,通過授予特許經營權、政府補貼或購買服務等措施,靈活運用BOT、BOO、BOOT等多種模 式,切實提高項目運作效率。各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要認真做好PPP項目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等工作,及時建立PPP項目庫,按月對項目進 展情況進行調度匯總,積極推動PPP項目順利實施。
PPP項目意見將會給市場帶來的變化
? ? ? ?政府轉變職能。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從公共產品的直接“提供者”轉變為社會資本的“合作者”以及PPP項目的“監管者
”。
? ? ??經濟發展因地制宜,通過授予特許經營權、核定價費標準、給予財政補貼、明確排他性約定等,穩定社會資本收益預期。
? ? ??合理設計,在政府和社會資本間合理分配項目風險。
PPP項目適用范圍
? ? ??燃氣、供電、供水、供熱、污水及垃圾處理等市政設施,公路、鐵路、機場、城市軌道交通等交通設施,醫療、旅游、教育培訓、健 康養老等公共服務項目,以及水利、資源環境和生態保護等項目均可推行PPP模式。各地的新建市政工程以及新型城鎮化試點項目,應優 先考慮采用PPP模式建設。
PPP項目合作模式
? ? ? ?經營性項目:通過政府授予特許經營權,采用建設—運營—移交(BOT)、建設—擁有—運營—移交(BOOT)等模式推進。
? ? ??準經營性項目:通過政府授予特許經營權附加部分補貼或直接投資參股等措施,采用建設—運營—移交(BOT)、建設—擁有—運營 (BOO)等模式推進。
? ? ??非經營性項目:通過政府購買服務,采用建設—擁有—運營(BOO)、委托運營等市場化模式推進。
PPP項目合作流程
? ? ??項目儲備--項目遴選--伙伴選擇--合同管理--績效評價--退出機制
? ? ??項目儲備。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按照項目合理布局、政府投資有效配置等原則,切實做好PPP項目的總體規劃、綜合平衡和儲 備管理。從準備建設的公共服務、基礎設施項目中,及時篩選PPP模式的適用項目,按照PPP模式進行培育開發。各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要建 立PPP項目庫,并從2015年1月起,于每月5日前將項目進展情況按月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
? ? ??項目遴選。會同行業管理部門、項目實施機構,及時從項目儲備庫或社會資本提出申請的潛在項目中篩選條件成熟的建設項目,編 制實施方案并提交聯審機制審查,明確經濟技術指標、經營服務標準、投資概算構成、投資回報方式、價格確定及調價方式、財政補貼及 財政承諾等核心事項。
? ? ??伙伴選擇。實施方案審查通過后,配合行業管理部門、項目實施機構,按照《招標投標法》、《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通過公 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等多種方式,公平擇優選擇具有相應管理經驗、專業能力、融資實力以及信用狀況良好的社會資本作為合 作伙伴。
? ? ??合同管理。項目實施機構和社會資本依法簽訂項目合同,明確服務標準、價格管理、回報方式、風險分擔、信息披露、違約處罰、 政府接管以及評估論證等內容。各地可參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通用合同指南》(見附件2),細化完善合同文本,確保合同內容 全面、規范、有效。
? ? ??績效評價。項目實施過程中,加強工程質量、運營標準的全程監督,確保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質量、效率和延續性。鼓勵推進第三方 評價,對公共產品和服務的數量、質量以及資金使用效率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評價結果向社會公示,作為價費標準、財政補貼以及合作 期限等調整的參考依據。項目實施結束后,可對項目的成本效益、公眾滿意度、可持續性等進行后評價,評價結果作為完善PPP模式制度 體系的參考依據。
? ? ??退出機制。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違約事件導致項目提前終止時,項目實施機構要及時做好接管,保障項目 設施持續運行,公共利益不受侵害。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期滿后,要按照合同約定的移交形式、移交內容和移交標準,及時組織開展 項目驗收、資產交割等工作,妥善做好項目移交。依托各類產權、股權交易市場,為社會資本提供多元化、規范化、市場化的退出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