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
行業新聞
PPP主要模式
根據法國、歐盟及貿法會有關立法和文件,PPP主要分為特許經營類與購買服務類PPP(PFI、合伙合同),兩者主要有以下區別:
一是風險轉移。特許經營一般將市場需求風險、運營風險等商業風險轉移給私方合作者,特別是需求風險。而購買服務項目中,付費是基于績效或可用性,私方合作者也承擔一定風險,但一般不涉及市場需求風險。在法國,PPP項目可以是拼盤資金,但只要實現了市場需求風險的轉移,即便政府資金達到80%,也被認為是特許經營。
二是核心公共服務可否轉移。特許經營項目中,可以將核心公共服務(如高速公路的經營、自來水的生產運輸等)轉移給私營部門;由于關系國家安全或基本公共服務的公平性,購買服務類項目一般不涉及核心公共服務(如醫療項目中的醫療服務、學校項目中的教育服務)的轉移,私營部門一般只負責基礎設施的建設、運營和維護。
三是付費方式。早期項目中,特許經營一般由使用者付費,而PFI項目一般由政府基于績效和可用性付費。對于既有使用者付費也有政府付費的項目,主要基于經營風險是否轉移來判斷是屬于特許經營還是購買服務。
四是適用領域。基于上述差異,特許經營項目更適用于具有可經營性的經濟基礎設施,而購買服務類PPP主要適用于沒有或很少有經營收益的社會性基礎設施,如醫療、教育、監獄、行政辦公樓等。
上一篇:高壓電動機的保護方法有哪些
下一篇:中科宇杰解說:什么是“綠卡”?